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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擴大托育補助範圍至居家保母,將提供送托家庭每月2,000元補助,財政部指出,包括生育或托育補助及津貼,均屬政府的贈與,不必繳納所得稅。財政部也提供學前幼兒減稅措施,將嘉惠30萬個家庭,釋出的減稅利益達3.5億元。

財政部指出,今(101)年起,家中有5歲以下幼兒者,年所得淨額在113萬元以下(適用所得稅率12%以下),每名幼兒可享有每人每年2.5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減稅優惠,相當於每一名幼兒最少減稅1,225元,最高減稅3,000元。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明(102)年5月報稅時,即可以享有實質減稅利益。民國96年以後出生的幼兒,可以連續5年列報幼兒學前扣除額,直到107年5月申報106年所得稅為止;民國96年當年出生的幼兒,明年5月報稅時,也還有最後一年減稅機會。

行政院為協助家庭照顧幼兒,已核定內政部修訂「擴大保母托育費用補助計畫」,放寬2歲以下幼兒送托範圍,同意無照保母取得一定時數的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可以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提供送托幼童家長托育費用補助每月2,000元。

財政部表示,少子化的問題嚴重,政府為了鼓勵生育,訂有一系列的獎勵生養政策,幼兒生育補助、托育補助及托育津貼等等,均具有政府贈與的性質,獲取補助的家庭,可以免就這筆補助或津貼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並指出,幼兒托育補助主要是針對2歲以下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則是5歲以上的幼童,所得稅法新增訂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是0到5歲的幼兒,三者對象不完全相同。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訂有排富規定,家庭淨所得在113 萬元以上、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須申報最低稅負)者,不可以列報。

由於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設有列報條款,以及幼兒年齡限制,財部說,只要家庭所得條件符合稅法規定,其所扶養的幼兒亦在5歲以下,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獲得減稅優惠,無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圖/經濟日報提供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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