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鄭淑婷/新北報導〕「幸好不是心臟病,否則…」

新北市海山消防分隊昨出勤救護一名骨折老翁,剛抵達樓下就遭醉漢持旗桿攻擊,2名救護員無法下車,直到警方趕來制伏醉漢才得以上樓救人,耽誤14分鐘;救護員表示,救護車受損事小,若延誤黃金救援時間,「萬一枉失一條寶貴人命怎麼辦?」

家屬氣…還好病患沒事

湛姓老翁妻子昨天受訪說,丈夫在家中上廁所時,不慎跌倒左肩骨折,家人十分焦急,沒想到還遭到醉漢阻撓耽誤送醫時間。老翁家人說,還好後來送醫治療後已無礙,「幸好只是骨折,不是心臟疾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涉嫌砸車的冷氣工邱裕彬酒醒後說:「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警方出示行車紀錄器畫面給他看,邱還驚訝說:「那是我嗎? 」細看畫面確實清楚拍到自己的行為,竟然說:「賠錢給你們就好」,但不被救護員接受;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毀損罪嫌將邱男移送法辦。

酒醒後…聲稱全忘記了

海山分隊高級救護技術員黃志賢、楊啟麟昨天凌晨1時50分出勤,前往新生街搭載84歲湛姓老翁送醫,抵達老翁住處樓下正推擔架下車時,37歲醉漢邱裕彬咆哮衝過來,2人趕緊躲上車,邱嫌持旗桿、掃把柄在車外大嗆「你們給我下來」,接著砸破右前保險桿,救護員報警,警網趕到逮人,救護員才得以上樓執行救護作業。

黃志賢說,他原先預估抵達後,花9分鐘就可將老翁送上車護送就醫,結果因為醉漢擋道,在車上多停留14分鐘,如果是心血管急症患者,超過6分鐘就可能腦死失救,痛批醉漢失序行徑。

新北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說,救護車出勤若遭遇攻擊,攻擊者涉嫌妨害公務,如果救護員受傷與車輛受損,還構成傷害、毀損罪嫌。至於救護員如何應對攻擊?「單項救護技術規範」(救護守則)第一條要求,救護員到場應先確認現場安全,因為救護員沒有隨身護具,宜避免正面衝突及閃躲車上,通知警方到場處理才妥適。新北市消防局說,昨天2名救護員的做法正確。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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