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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段振豪等待進入法庭受審。
圖/擷自新京報網
一個曾入圍中科院院士的候選人,因妻子舉報包二奶、三奶,後來還被紀委查出經濟問題。新京報報導,北京一中院日前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目前他已提起上訴。

據報導,被稱為「捐精院士」、曾任中國科學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的段振豪,出生在湖南農村,曾留學美國。2011年5月,段振豪被列入中科院2011年度的候選院士名單。

2011年6月29日起,一個名為「感歎人生」的博客連續發博11篇,以圖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他包二奶、養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指出,段振豪包養二奶的費用來自科研經費。段振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這些帖子是他妻子發的,但內容失實,他已起訴離婚。

報導稱,段振豪稱,只是捐精給對方生孩子,但捐精一說引發輿論關注。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網站發布聲明,稱發現段振豪虛報冒領差旅費涉嫌貪污,中科院監察審計部門核實後已將其移送司法機關。

報導指出,2012年2月13日10時30分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段振豪和另一名被告人車春蘭(案發前,是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計算機地球化學學科組秘書)出席。舉報他的妻子曹某一直沒有現身,與她最初在網上舉報、到中科院撒傳單相比,事態的層層升級已非她所能控制,直至本案近日宣判,她的手機已無法接通。

檢方提出三起指控事實:二人於2002年至2011年7月間以報銷科研經費為由,使用虛假的票據報銷差旅費等共計124萬餘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項後給車春蘭少量好處費;2011年5月,段振豪與他人簽訂虛假的網站開發合同,使用虛假的票據報銷網站開發費,騙取科研經費5萬8500元;車春蘭於2003年至2010年間用假票據報銷17萬8500元。

經審理,法院認定二人共同貪污124萬,段振豪單獨貪污5萬8500元,車春蘭單獨貪污17萬8500元。不過,鑑於段振豪能夠退繳全部贓款,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最後以貪污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據報導,律師表示,段振豪對判處13年感到量刑過重,已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在妻子曹某舉報帖中,曾提到段振豪與保母張某、女子藺某等有染,但由於與刑事案件本身無關,因此在案件審理中沒有觸及。而據段振豪的供述,在他虛報的差旅費中,有20多萬是保母張某提供的前往銀川的發票,有30多萬是藺某提供的前往大慶的發票,另有20多萬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親的票據和弟弟提供的發票。

※延伸閱讀》
‧新京報/「捐精院士」因貪污一審獲刑13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段振豪等待進入法庭受審。 / 圖/擷自新京報網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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