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婦賣淫 賺400罰3000元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60多歲謝姓婦人為了生活,在74歲曹姓阿嬤住處,替60多歲游姓男子口交,言明「做一次500元」,完事後游男只付400元,警方將謝、游2人,各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元,而曹姓阿嬤則被依妨害風化移送;這3名涉案者年紀加起來超過200歲。
謝婦無奈地說:「賺4百被罰3千,我要是有錢,哪還要需要做這款見笑代誌!」
警方指出,謝婦處境堪憐,不得已才從事性交易,但謝婦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是要裁罰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只薄懲3千元。
謝姓婦人昨在曹姓阿嬤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福德街住處所隔的房間內,替游姓男子口交,雙方說好代價500元。不料,游男「繳械」後,只丟給曹姓阿嬤400元,不久,游男又走回來,她一度以為游要補給她一百元,不料,2名警察跟著游男背後進來,才知早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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