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所旁尿尿還罵人 拘役25天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李文生一時尿急,在派出所旁拉下褲襠時,被返回派出所的警員劉統源制止「不能在那裡尿尿!」李男惱羞成怒,不僅反罵「你娘咧」,還推了劉員一把。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等罪判拘役25天,緩刑2年。
法院審理時,李男否認有罵「你娘咧」,當時他是因為被劉員罵:「不要臉」,才與劉員發生爭吵,並沒有罵劉員以及警員謝志成:「你娘咧」,也沒有用手推劉員。由於劉、謝兩人都證稱確實有聽到李男罵「你娘咧」及推人,法院以2警員與李男並不相識,沒有必要誣陷李男,認為李男罵警與推警員兩行為,分別觸犯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判處拘役25天,一千元折算一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
法院審酌李男沒有前科,一時失慮才觸法,給他緩刑2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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