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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陽殺警案 再更二審仍判無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北縣刑警林安順15年前遭槍擊殺害,高等法院再更二審認定,林是遭李得陽槍殺身亡,昨仍判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李得陽在宣判後一再搖頭,被還押時,李高喊「我不服」,將上訴最高法院。

宣判後,林安順的外甥賴大為在高院大門外砲轟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審理也太冗長,審判沒完沒了,對家屬的傷害非常大,希望最高法院能自為判決,將此案定讞,勿再發回更審。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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