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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昨天下午獲假釋,上午依規定前往台北地檢署報到,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的規定,他必須每月至少一次向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

葉昨天獲假釋後,因還有案件在審理,台灣高等法院派人將他帶到高院開庭,合議庭確認葉盛茂的住所後,維持原有500萬元交保金及限制其住居。葉出獄發表聲明指出,對於在調查局長任內未充分認知偵查守密義務與國安報告義務間的分際,深感悔悟。

葉盛茂是首位被判刑確定的調查局長,扁政府時期,因涉嫌洩漏三棧溪案的偵查情資給立委柯建銘而入獄,他另有有多起案件待審理或被偵查。

葉在局長任內,涉嫌提供扁家開曼群島海外洗錢帳戶資料,及直接將調查局公文交給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隱匿及洩密案,高院已辯論終結,訂本月20日宣判;葉被控將澤西島提供的扁家海外帳戶資料交給陳水扁,台北地院下周開辯論庭。

葉盛茂去年7月14日發監到台北監獄服刑,期滿二分之一,累進處遇達到假釋門檻,上個月他申請假釋,獲法務部核准。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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