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8)日表示,有線電視經營區開放最快下周公告受理既有業者擴增經營區,或新進業者申請加入經營,以數位化技術為基本條件,打破原先51區有規模過小或多數獨占問題,得以縣市為單位提出申請。
通傳會昨日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案」,將依照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事宜,順利的話將在7月底公告。據指出,經營區變更因沒執照問題,個案將獨立審查,沒有截止日。
通傳會表示,審查將分為三階段,後面兩階段將與原來機制相同,先由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初審,做成建議案後送通傳會委員會複審,不過在這兩階段之前,還有一個技術規範審查,必須通過工程相關規定,將是能否進入有線審的關鍵。
據指出,所謂技術規範審查,就是要確定業者建置的設備確實是以「數位化技術」提供。
通傳會於今年7月2日舉行的變更營運計畫須知公聽會中,已說明過申設須知,包括流程說明、申請書撰寫須知、營運計畫撰寫須知、申請書表、相關法規及申設法令規章等6大項內容,新參進者及擴增經營須的業者除申請書及營運計畫書有不同,其他「相關審議程序及標準都統一」。
通傳會強調,既有業者擴增經營區須變更營運計畫,新業者則要撰寫營運計畫,將是申請者對通傳會的承諾,主要法規仍依據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包括訂戶數合計不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開台至少建設達經營區總戶數的三分之一等基本規定。
有線電視經營區自1994年公告至今,全國分為51個經營區,迄今位能調整,目前62家有線電視業者,呈現多數經營區消費者無法選擇業者,且業者無法跨區經營,整體數位化進程緩慢等問題。
通傳會從2000起規劃,歷經多次委員會議討論、相關部會研商、專家學者諮詢,並經完成會商地方政府、法規草案預告及3次公聽會徵詢個見意見等法制作業程序。
圖/經濟日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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