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全代會雖已落幕,但中執委選舉傳出「一票30萬元起跳」的買票行情,中執委洪智坤又爆料指這次選舉有黑道角頭介入「護盤」、「喬事」。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剛上任,就已黑金疑雲罩頂,大家都在看,他要怎樣帶領民進黨「衝衝衝」?

林益世案讓馬英九標榜的「清廉」招牌破功,重新喚起社會大眾對國民黨「黑金」的質疑。兩相對照下,民進黨逐漸走出陳水扁貪腐的陰霾,原本可有所作為;但經歷這一場烏煙瘴氣的全代會選舉,又打回原形。

對於中執委選舉的「買票」傳聞,民進黨的反應欲蓋彌彰。先是發言人睜眼說瞎話:「過去黨內選舉都沒有賄選紀錄」;謝長廷則說,「希望沒有,相信也沒有」,「就算是有也是極少數」。倒是黨內「真話哥」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在會中坦承,代繳黨費確實存在,過去兩年來並沒改變,「一票30萬起跳」的確是在反映「成本」。

雖然黨職選舉不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範,「買票」並無罰則,但若連黨職選舉都能用金錢交易,以鈔票換黨員票, 那麼,到了正式的公職選舉,如何保證不賄選?黨中央若以為黨職選舉「買票不違法」就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僅鄉愿,更是養癰遺患。

同樣鄉愿的,還包括黨職人員的參選資格審查。現行民進黨的黨職選舉辦法,明明規定「曾犯貪汙罪,經起訴者」等多類情形均不得參選,但李清福被控涉嫌收受廠商賄款八百多萬元,一審被判刑20年,更一審改判6年,為何還可參選?甚至在派系支持下當選中常委!

如果說洪智坤指控「有黑道角頭介入黨職選舉」的爆料聳動,那麼,黨中央一路掩護李清福,豈非更加荒謬?更諷刺的是,當初黨職選舉辦法增訂「反黑金條款」,蘇貞昌與謝長廷都曾主張「民進黨應維持高標準以回應人民期待」,言猶在耳已昨是今非?

林益世爆發貪瀆案,綠營批判馬政府不遺餘力,但反貪腐不能兩套標準。民進黨在全代會高喊「前進吧,台灣」的口號,只是,斬不斷黑金,如何前進?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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