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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替人民討公道的地方,但很多民眾對法院印象不好。一件小事就可見微知著。

台東一家麵店遭人惡作劇,以電話訂購50碗炸醬麵卻未取貨,警方查出電話撥自台東地院。目前全案還需要釐清真相。這種社會事件偶有所聞,不是大事,但網友對法院的批評很不留情,甚至可看出很多人對法院的刻板形象存在負面評價。國外有關職業聲望的排名,法官向來名列前茅,但台灣的情形未盡如此。這現象本身就頗值得探討。

法院被期許為實現「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地方,但台灣社會至今存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說法。雖有風起雲湧的司法改革運動,近年卻仍經常出現「恐龍法官」、「娃娃法官」事例,判決與社會脫節;還有法官濫用職權,為私人情事關說或違規查詢個資等個案亦曾發生;更別提高院法官集體貪瀆的大醜聞,讓法界蒙羞。直到最近,司法院首度出手了法官評鑑制度,議處兩名法官,但輿論仍認為難以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最近公共論壇還關心被害人在法庭處境的議題。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與新竹地檢署日前首創「學生服務被害人」的實習課程,學生傾聽性侵案被害者的心聲,發現被害人在被告有罪確定後毫無欣喜,因為「犯罪強暴幾分鐘,司法強暴三年」,訴訟過程讓被害人遍體鱗傷。孰令致之?刑訴法修正,使被告權益較獲保障,但落伍的法庭環境,仍一再折磨當事人。法律系所學生經由實證觀察,才感受到被害人在司法過程裡的角色是如此弱勢。

當事人的弱勢,正好對映出法院的強勢。法庭進行中,訴訟指揮要聽法官的;調不調查證據,也要聽法官的;最後固然「依法判決」,但法官的心證也扮演角色。法律賦予法官如此大的權力,法官起碼應以公信力回應社會期許吧?

司改漫漫長路,輿論希望執政者顯現魄力,提醒「總統別像路人甲」那樣事不關己,卻只見總統府急著回函,認為對總統推動司改的決心「似有誤解」。但至少法院的刻板形象非全由人民誤解而生,法院本身應有所檢討。

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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