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糧署公布第3季市售包裝米抽驗結果,抽驗253件樣本中,竟有4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17%,幾乎每六包米就有一包不合格。其中42件要求其限期改善,中興CAS台灣好米、金農米台稉一等壽司米因為米粒品質不符合規定,且限期未改善各被開罰3萬元。農糧署表示,依規定違規業者最重可罰20萬元並可連續裁罰,最重可吊銷糧商執照。

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組長蘇宗振表示,抽驗不合格的「中興CAS台灣好米」,不合格原因是熱損害粒米比率過高;「金農米台稉一等壽司米」則是白粉質粒米比率過高,兩者品質控管有問題且是累犯,因此依法直接開罰。

根據糧食管理法規定,市售包裝米要明確標示品名、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碾製日期、保存期限、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等9項資訊,且不可有「名實不符」、誇張不實,甚至讓消費者誤解的宣傳。

蘇宗振說,農糧署第3季抽驗的253件市售包裝米中,有21件包裝米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上述9項要求有的標示不清、有的漏寫,甚至標示不完全。另有28件內容物與外包裝上的標示不相符,像是標示一等米裡面卻以碎粒米混充。也有抽查品項外包裝標示與內容物品質等級都不符,都被要求限期改善。

蘇宗振說,過去曾發生廠商標示越光米卻連一粒越光米都沒有,之後只要業者在包裝米外標示稻米品種,農糧署一定會加驗稻米品種,以期名實相符,不讓消費者當冤大頭。這次抽驗農糧署共開出42張限期改善通知書,3個月後複查如未改善會依法開罰,若糧商連續被罰仍不改善,最重可直接吊銷糧商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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